耕地保护股

    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后备资源开发政策,负责全县耕地保护工作;负责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

制度;负责农村宅基地的审批;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和落实保护措施工作;拟定未利用

土地开发、村镇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有关规定;承办报省人民政府、国务院批准的农

用地转用、征地申请的审查报批;负责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方案的审批与管理;负责国家、省

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城市建设统一征地的组织协调工作;协助收缴有关土地专项费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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