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划利用股
编制县级国土整治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;指导和审核乡土地利用总
体规划、基本农田保护规划、土地复垦规划、土地整理规划、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、编制县级地
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、地质环境
保护规划。负责审核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参与报市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;参与非
农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;负责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;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,分解
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;负责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有形市场的监督管理;拟定土地使用权出
让、转让、租赁、抵押、作价入股(出资)、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;规范和管理土
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等市场交易行为;拟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,指导
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;负责全县土地分等定级和城镇基准地价、标定地价的评测
;负责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审定报送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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