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征中心
经授权对本县辖区范围内的土地依法实行统一征用、统一储备;负责对统征的土地按照城市
(镇)规划要求进行开发整理;负责对整理后的土地通过招标、拍卖;对城市(镇)规划区范围
内应收回的国有土地进行收购即实施收回收购、征购、置换等行为;依法对收购取得的土地予以
储备;负责对储存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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